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做优科技金融品牌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19〕10号)和《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做优科技金融品牌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19〕10号)和《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关于做优科技金融品牌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19〕10号)和《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扶持办法》(徐金融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度徐汇区关于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扶持办法政策申报工作,本次主要受理股改、辅导验收阶段扶持,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企业注册纳税地为上海市徐汇区;2.企业已申请并纳入徐汇区上市企业储备库;3.企业已进入相应的股改、辅导验收阶段。二、扶持内容及标准1.降低企业股改成本。对以上市(挂牌)为目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且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辅导备案、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上海股权交易中心“N板”挂牌、或境外上市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股改补贴。2.鼓励企业申报上市。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辅导验收,且上市申报已经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业,按实际发生中介费用的50%,可最高给予100万元的申报扶持。三、申报材料1.徐汇区《徐汇区金融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2.企业改制上市或挂牌的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概况、经营发展、上市计划、当前进程等;3.企业做股份制改造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4.企业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上市(挂牌)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相关中介费用支出情况汇总表、相关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5.能证明企业所处上市(挂牌)阶段的相关辅导和发行审核机构证明文件;企业在境外上市,还需要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包括公司相关构架图、融资主体、募资投向等。6.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告,上一年度纳税证明;7.企业获得本市上市补贴相关拨款凭证复印件;8.企业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以上材料根据企业申请事项选择提供,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PDF扫描电子档一份。四、申报流程1.申报书面材料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递交至上海市徐汇区金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港汇二座704-707室金融管理科,联系人为董老师,联系电话:021-33687771,18616518727。电子材料发送至dongjia@xh.sh.cn。2.企业应于2022年8月5日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含书面和电子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区金融办负责材料初审工作,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安排实地走访、访谈、评审等工作。4.本次主要受理股改、辅导验收阶段扶持,上市、挂牌、发债融资、并购重组阶段扶持将另行通知。附件:1.徐汇区金融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2.XX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改制上市申请政府补贴的情况说明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供参考)